建设工程招投标投标办理
  • 依据:

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》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》
     建设部《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》
     青岛市《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》
    《关于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、直接发包实行审批制度的通知》
    《山东省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招投标资格管理暂行规定》
  • 招投标范围: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必须进行招标
  • (1) 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者造价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委托监理的。
    (2)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。
    (3) 土石方、桩基础、装饰装修、设备安装、幕墙、防水等专业工程施工及有关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价在30万人民币以上的。

  • 招投标总程序
  • 招投单位招标资格审查
    发布招标公告
    招投申请人资格审查
    招标文件送审
    发放招标文件
    招标人勘察现场、答疑
    抽取评委委员成员
    开标、评标、定标
    定标结果公示
    中标通知书备案
    合同备案
    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审批
  • 审办程序
  • 提交资料    1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       2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       3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及复印件);
       4、企业章程(加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章);
       5、报建证(原件及复印件);
       6、审批表一式四份;
    资料审核
    批准

  • 办理时限:自收到齐全的申报资料之日起,5个工作日内批复。
  • 招标单位招标资格审查
  • 办理程序
  • 提交资料    1、《建设单位招标机构资格审批表》一式二份
       2、专业技术人员、经济人员技术职称证件(原件及复印件)
    资料审核
    批准

  • 办理时限:即收即办
  • 中标通知书备案
  • 备案程序
  • 提交资料    1、《中标通知书》一式七份
       2、《建设工程廉洁守法责任书》一式四份
    资料审核
    批准

  • 办理时限:即收即办
  • 向上滚动 滚动条 向下滚动